时间:2005年5月12日下午2:30分 地点:生命科学院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漆多俊(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冯果(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应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的邀请,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漆多俊教授给全体同学们作了题为《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的转变》的学术报告。
漆教授在报告中指出: 一、法治的关键在于控制权力。法治不只是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更为关键的是制定的应该是良法。权力的起源和职能在于权(衡)利(益)。但权力容易发生异化,进而侵犯民众的权利。因此,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在于控制权力。古今中外的法治实践也证明,良法之治首要的就是要控制权力。
二、经济体制转型的实质是法治经济对权力经济的否定。计划经济就是权力经济,市场经济乃法治经济。在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我国最终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可以说,经济体制转型的实质就是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的转变。
三、经济体制转轨与治国方略转型的同步性。经济体制转轨与治国方略转型的契合点在于二者都强调控制权力。但法治的制度构建难度要小于法治实践,因此,法治的制度构建可能会先于法治的实践。
四、转型时期法律的主要使命就是控制权力。法律是权利的分配书,任何法律都应该控制权力和维护权利。针对我国政府干预过多,权力太大的特殊国情,控制权力就成为我国转型时期法律的主要使命。漆教授也谈到了反垄断法制定的最新动态和法律、法学生态化的问题。在报告的最后,漆教授与台下同学就经济法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