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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吴汉东:知识产权的国际化、现代化和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5-08 16:02   阅读:

时 间:2004年5月27日14:30 地 点:文理学部生命科学学院二楼报告厅 主讲人: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校长) 主持人:朱琼娟(校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副部长) 主 办:校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 法学院研究生会

吴教授的报告分为三个部分。

一、新国际贸易体制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 在此他首先介绍了当今世界两种贸易政策即贸易自由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

其次分析了1946年《关贸总协定》确定的新的国际贸易体制与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的原因。他分别从现代国际贸易中技术因素的增长,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与发展中国家成本优势的较量两方面做了阐述。

再次他分析了《知识产权协议》形成的意义。

最后他就如何评价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一体化和国际化问题发表了看法。

二、知识革命与知识产权制度的现代化 吴教授首先介绍了人类历史上的四次技术革命。

其次论述了第一、二次技术革命与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与形成的特点。1.著作权保护范围狭小;2.专利权开始类型化;3.知识产权制度还没有形成体系;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再次他分析了第三次技术革命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的变化。1.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扩大;2.财产权内容日益丰富;3.新的独立类型知识产权不断出现,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新植物品种权;4.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最后论述了第四次技术革命与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网络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数字化作品保护,网络技术保密性措施,数据库的保护等。还有基因技术,基因信息和克隆等基因专利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三、新民事立法浪潮与知识产权法典化 吴教授介绍了以徐国栋教授为代表的赞成入典观点和以梁惠星教授为代表的反对入典理论。然后介绍自己观点上的转变,表明自己现在主张仿照法国的做法,制定《知识产权法典》二级法典,将总则性的,一般性的原理写入民法典,此外再根据具体情况颁布单行立法。

最后吴教授还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记录人:张伟峰;审校人:徐锦堂;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