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与湖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合作,开展本次湖北农村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将于2010年8月22日-9月3日选派学生志愿者到湖北省大悟县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周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现向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发出招募通知:
【活动性质】
本次活动属于2010年度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招标项目,由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办,团队名称为“湖北农村社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最终结果参与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评比。
【活动主旨】
结合法学理论与实践,支持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村社区法律赋能行动,培养未来法律人的社会关怀。
【活动时间及内容】
1、时间:2010年8月22日—9月3日。
2、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各乡镇司法所。
3、工作内容:驻所实习,包括接待来访,提供咨询,跟随法律援助工作者办案,草拟文书,整理卷宗,组织参与式会议,开展法律宣传,收集典型案例等。
【招募对象】
武汉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入选者将作为2010-2011学年度农村社区法律赋能诊所学员候选人优先考虑。
招募人数:约20人。
【招募条件】
1、乐于奉献,能将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到底;
2、保证时间,能完整参与本次活动及其后续工作(书面实习报告与小组汇报讨论);
3、细致耐心,责任心强,适应在较大压力下工作;
4、具有极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5、有实践活动经验,或家庭居住地在以上实践地区的同学优先考虑;
6、往届诊所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社区赋能诊所)优先考虑。
【报名及入选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8月15日中午12:00,遴选结果将于8月18日前在学工网公布。
2、有意者请发邮件至office@pidli.org。
3、邮件标题统一为:“***(申请人姓名)申请湖北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招募。请在邮件正文中列明如下信息:姓名——类别(本科或硕士)——年级——联系方式(手机),并附上个人简历。
正文部分请以“我所感知的农村哪些事”为题,以法律人的视角谈谈你的体验,立意自定、题目自拟、文体自选,字数800以内。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68753729。
【补贴及相关保障】
1、本活动除提供交通、食宿费用外,将另按一定标准发放补贴。
2、主办方统一为每个志愿者购买保险,并联系地方司法局、司法所,获取必要的帮助。
3、主办方安排志愿者下乡前的培训,时间拟定于8月20日-2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活动参与者可获得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颁发的志愿者服务证书。
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