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研究生暑期学校课程“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是中欧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之一,由欧盟和中国社科院资深教授主讲、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知识经济渐为主导的今天,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个各国政府都在关注的焦点。要促进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我们一方面需要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需要提高执法水平。
本课程将通过暑期学校的集中授课,讲授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的理论框架、理论前沿、法律焦点问题,并结合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比较国外有关经验,重点讨论知识产权领域的新情况与新问题。本课程有助于参与者理解和掌握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发展动态、以及中国知识产权体系完善中的所面临的实践问题。
一、本课程主讲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
国际IT律师协会主席、《国际商法与技术》和《国际隐私法》等期刊的主编、传媒大学客座教授(博导)Sylvia Kierkegaard博士;
德国哥廷根大学知产中心主任、哈佛大学访问教授Andreas Wiebe教授;
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终身教授、WIPO顾问专家Willem Grosheide教授;
Hans Bredow Institute (HBI)研究中心主任、德国知识产权和信息科技法顶尖学者Wolfgang Schultz博士。
主讲专家简介请见如下链接。
http://coreach-ipr.org/principle_researchers.html
其他授课教授和专家包括: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唐冠虹博士;HBI资深研究员、德国知识产权律师Till Kreutzer;HBI研究员、Hamburg地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成员Stefan Heilmann;哥廷根大学研究员R. Heidinger博士;乌特勒支大学助理研究员Allard Ringnalda。
二、授课形式与课时安排:
本课程为全英文教学,总课时38学时;拟定采取课堂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授课,其中讲授形式课时为34学时、研讨形式课时为4学时,并视具体情况,针对参与者提出问题采取学术沙龙性质的分组讨论形式。
授课时间:8月30日至9月4日。
三、课程内容: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 IP
• Introduction on Intl. Copyright Developments
• General Introduction on Copyright Developments in the EU
• Intermediary liability, alternative IP enforcement mechanisms
• IP Licensing
• Computer Programs and Databases
• Fundamental Rights, Regulatory concepts
• Information access and copy rights
• Illicit P2P filesharing
• Online Digital Libraries
• Software Protection
•CreativeCommons, Open Source
• Satellite broadcast and cable retransmission
四、招生人数与条件
本课程计划招生人数为60人(包括海外研究生、教师和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主要对象为:
1、对知识产权领域研究有兴趣的博士与硕士研究生。(拟招45人)
2、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的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研究员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从业人员。(拟招15人)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水平;请提供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含出国留学、交流、访问经历)和推荐信电子版。
2、优先录取已经选修过该领域内的相关课程的学生;请提供相关说明。
五、考核与结业
1、本课程拟以平时成绩(40%)和结业考核(60%)作为最终结业成绩,考核方式待定。
2、结业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获得由中欧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shufe.edu.cn)下载报名表,参与者可将报名表与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李涛涛老师处,或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li.taotao@mail.shufe.edu.cn。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27日。
录取结果将在2010年7月2日公示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同时将录取通知发送到个人邮箱中。
七、费用安排和待遇
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知识产权暑期学校课程属于本校社会公益教学,不收取任何学费。
2、本课程免费为注册学生提供课程资料。
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安排注册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4、上海市内非财经大学参与者原则上交通费用自理,确有困难者可在报名表的情况说明中申请最高限额为50元的交通补贴。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费用自理者。
5、外省市学生和高校青年教师、研究员、法律从业者原则上住宿费用自理,确有需要者可在报名表中申请,最高限额每人每天40元的住宿补贴,学校不负责联系公寓。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费用自理者。
八、旁听计划 非正式录取者,包括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有兴趣的任何人需要旁听,可以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提出申请。旁听生不享有课程资料、补贴以及结业证书。
九、联系人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联系人李涛涛老师,电话:+86 (0) 21 6590340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i.taotao@mail.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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