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2月13日(周一)晚6:30
地点:法学院模拟法庭
彭婷婷等人诉紫金矿业污染损害赔偿案
2010年7月3日16时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污水池的污水水位异常下降,且有废水自废水池下方的排洪涵洞流入汀江。此次污染事故造成汀江严重污染,很多人在污染中因食用污染的水而中毒。棉花滩水库养殖业造成毁灭性打击,造成大约500万斤鱼死亡,这给当地人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当地的渔民陷入了窘境,大量鱼类死亡导致血本无归。而且汀江水在汕头入海造成海洋环境的严重损害。这样的损失将由谁来承担?谁又将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0级环境法专业
徘徊在道德与法律之间
--郭海藻诉蒋伦芳遗赠纠纷案
原告郭海藻与被告蒋伦芳之夫宋思明于2006年结识后,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且长期在丽华小区同居,破坏了宋思明的家庭。宋思明于2010年4月18日立下遗嘱,将自己价值约600000元的财产在其死亡后遗赠给原告。该遗嘱于2010年4月20日经公证机关公证。2010年4月22日遗赠人宋思明因病死亡,遗嘱生效,但被告控制了全部财产,拒不给付原告受赠的财产。情急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江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2010级民商法专业
主办: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