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术科技节之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开幕仪式暨第一期活动
时间:2010年11月29日(周一)18:30
地点:模拟法庭
案情简介:
张嘎诉李春湘、成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4年陈媛媛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了李春湘、成虎夫妇居住的房屋,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总金额为12万。后陈媛媛按照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但当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李春湘拒绝协助过户。李春湘要求陈媛媛拿出5万元补差价,否则不会协助过户。无奈之下,陈媛媛以儿子名义将李春湘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协助过户。是金钱利益重要还是信守承诺重要?双方各执一词究竟孰是孰非,法律的天平又将向谁倾斜?
——2010级法硕1班
曾杰故意伤人案
2009年12月30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曾杰来到本市“永恒”汽车修理厂院内向在赌场结识的王小龙索要债务,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执,随后升级为打斗,被告人曾杰一时气急拿起该汽车修理厂厨房的菜刀就向王小龙砍去,王小龙躲避不及、无力抵抗被砍成重伤。究竟是怎样的金钱纠纷让少年丧失理智、挥刀泄愤血溅汽修厂?他又将为自己冲动的青春付出怎样沉重的代价?
——2010级法硕(法学)2班
时间:2010年11月30日(周二)18:30
地点:模拟法庭
案情简介:
司马光砸缸案
被告司马光为救不慎落入大水缸中的被告魏子夫,砸坏了原告武俊涛家的大水缸,被告魏子夫最终获救,但是被告司马光砸坏的大缸是原告武俊涛家祖传的,价值不菲。于是原告武俊涛要求两被告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为此双方大家各执一词。昔日人人称赞的少年英雄如今缘何坐上了被告席?他的机智挽救了伙伴的生命却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是否除了砸缸就真的别无他法,还是砸缸真是穷尽之举?在这场情与法的较量中,历史的审判者又将做出怎样的抉择?敬请关注“司马光砸缸”历史案件的现实演绎。
——2010级法硕4班
胡某收车回库轧死人案
2009年7月27日下午,金家满族乡粮库业务员吴某在永吉县采购农副产品后,要找住处。付某将吴安排在该县汽车车库院内小东屋。后吴某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晚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很黑,被告人胡某驾驶汽车返回,胡驶进院内。调头准备倒车时车轮压在吴某身上,胡某等立即带吴某前往医院救治,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胡某的无心之失却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事实,那么他将面临法律怎样的评判呢?
——2010级法硕3班
主办: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武汉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