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4号)精神和《武汉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武大研字〔2018〕31号)、《武汉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武大宣字〔2019〕11号)、《武汉大学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方案》(武大办字〔2019〕24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研究生谈心谈话“温馨行动季”成果。根据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研究生谈心谈话“温馨行动季”3.0计划,特制定法学院“温馨行动季”谈心谈话活动方案。
一、“谈心谈话”活动的目的意义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学生工作者和学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师生联系、增进师生情感,深入全面了解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尊重、帮扶、引导和鼓励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手段和良好途径。
1.交流思想,增进师生情谊。通过“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情况,以及在各方面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关爱帮扶,改进工作作风。对于学生在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针对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帮扶工作。
二、参与人员及具体分工
1.谈话人员组成:法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专业导师、法律硕士班主任
2.谈话对象:法学院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3.具体分工(副书记及辅导员每人负责200人左右)
党委副书记谢雅维:研究生会、团委学生骨干;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发展对象
专职辅导员郭新奇:2021届毕业研究生
专职辅导员张 琼:2019级硕士研究生及2020级硕士研究生
专职辅导员郭 莉:国际法研究生
专职辅导员陈盼盼:博士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陈 娜:2019级硕士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尹明慧:2020级硕士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刘幽悠:2018级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分管研究生
法硕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
三、“谈心谈话”活动的时间安排
谈心谈话活动时间: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中旬。
四、“谈心谈话”活动的方式
1.在校学生:每名教师按照分工负责谈话学生,谈话方式为一对一座谈,时间十分钟以上。
2.实习及在外交流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负责谈话实习学生,可单独谈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网络等线上方式进行交流沟通。
五、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状态。重点了解研究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心理等状态.
2.研究生面临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了解当前研究生面临的思想困惑、实际困难问题。
3.研究生对对学院、学科、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
六、谈心谈话活动的有关要求及活动程序
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要做到全覆盖,真交流,有实效。要做到带着真情实意谈心谈话,要做好学生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理归纳,确保谈心谈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每次谈话后要有相应的记录,整个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学院成立谈心谈话工作小组,由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科学制定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学院谈心谈话工作,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2.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时,谈心谈话工作小组将谈话具体分工及有关要求,提前通知谈心谈话对象。主谈人应在谈话前深入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及表现,谈话中积极引导学生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提高效率,谈出效果。
3.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加强痕迹管理,确保谈心谈话记录详细、完整,参加谈心谈话的主谈人和谈话对象应做好谈话记录,认真填写《研究生谈心谈话记录表》(见附件1),于谈心谈话结束后将表格交学院谈心谈话工作小组。
4.认真总结,发现典型。谈心谈话活动结束后,主谈人要及时梳理谈心谈话情况,对需要帮扶的研究生形成针对性的帮扶方案,学院谈心谈话工作小组认真总结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创新点,及时发现研究生导师开展谈心谈话的特色做法和经验,确保谈心谈话取得实效。
5.谈心谈话材料归档。学院谈心谈话工作小组将谈心谈话记录及情况报告等材料及时归档。谈心谈话中涉及的学生隐私问题要注意保密。
法学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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