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有留用机会)1 名、
长期实习生1 名
职位编号
(1. 232018030 实习生 (有留用机会);2. 232018031 长期实习生 )
工作地点:深圳
职位描述:
1、 业务领域涉及:非诉领域公司与投资、收购与兼并、证券发行、收购重组、私募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及境外上市领域等;
2、起草、审阅和修改中英文法律文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备忘录、法律意见书等;
3、参与商务谈判,实施现场尽职调查;
4 、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撰写法律研究文章、研究报告。
职位要求及加分项:
1、形象端正、身体健康、爱好体育锻炼;抗压力强者优先;
2、本科(欢迎优秀本科生投简历,研究生学历非加分项和必要条件)或研究生均为985 或211 大学法律或法学专业(辅修英语或税务、财务、会计专业优先、法学本科GPA 3.7 以上优先);
3、已通过司法考试或法考者优先( 简历中请注明传统司考总分或法考客观题
和主观题的分数);
4 、法律基础知识特别是民商法、法理学基础扎实,优秀的中文文书写作能力(本科为中南财经政法“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优秀毕业生,或参加过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德国法案例分析暑期班”培训(或类似夏令营)的优秀学员优先;中国政法大学江平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5、有志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具有较高责任心,认真仔细,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6、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项目协调能力。
7、英语文笔优秀,口语流利(雅思7.5 以上优先);
8、有法院、检察院实习经历;非诉领域公司与投资、收购与兼并、证券发行、收购重组、私募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及境外上市领域的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但非必要条件。实习生通过实习期,表现优异者可正式聘用,转正后待遇优厚。
申请方式:
1、请将附带证件照片及一张生活照的中英文简历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投递到:hr.sz@glo.com.cn;
2、随简历也可附上能证明专业和英语能力的论文、文章、证书等材料。
3电子版简历应为WORD 或PDF 格式;
4、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应聘的职位名称及职位编号。
特别提醒:
简历应严格符合所要求的格式;对于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简历,我们将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