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解决研究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推动提升研究生工作队伍谈心谈话和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和针对性,根据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的研究生谈心谈话“温馨行动季”活动通知,特制定法学院“温馨行动季”谈心谈话活动方案。
一、“谈心谈话”活动的目的意义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学生工作者和学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师生联系、增进师生情感,深入全面了解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尊重、帮扶、引导和鼓励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手段和良好途径。
1.交流思想,增进师生情谊。通过“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情况,以及在各方面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关爱帮扶,改进工作作风。对于学生在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针对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帮扶工作。
二、参与人员及具体分工
1.谈话人员组成:法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专业导师、法律硕士班主任
2.谈话对象:法学院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3.具体分工(副书记及辅导员每人负责200人左右)
党委副书记谢雅维: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发展对象
专职辅导员郭新奇:2019届毕业研究生
专职辅导员张 琼:2017级硕士研究生及2018级硕士研究生
专职辅导员郭 莉:国际法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陈盼盼:博士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赵 阳:2016级硕士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贾经铭:2017级硕士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符彦姝:2018级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分管研究生
法硕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
三、“谈心谈话”活动的时间安排
谈心谈话活动时间:2018年11月至12月15日。
四、“谈心谈话”活动的方式
1.在校学生:每名教师按照分工负责谈话学生,谈话方式为一对一座谈,时间十分钟以上。
2.实习及在外交流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负责谈话实习学生,可单独谈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交流沟通。
五、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状态。重点了解研究生思想状况、学习科研状况、生活状况、发展状况等。
2.研究生面临的迫切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了解当前研究面临的最大困难、存在的最大困惑以及最亟待解决的现实利益问题。
3.研究生对学院、学科、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等。
六、谈心谈话活动的有关要求及活动程序
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要做到全覆盖,真交流,有实效。要做到带着真情实意谈心谈话,要做好学生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理归纳,确保谈心谈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每次谈话后要有相应的记录,整个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1.制定谈心谈话方案。法学院成立谈心谈话工作小组,由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科学制定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学院谈心谈话工作,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2.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时,谈心谈话工作小组将谈话具体分工及有关要求,提前通知谈心谈话对象。主谈人应在谈话前深入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及表现,谈话中积极引导学生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提高效率,谈出效果。
3.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加强痕迹管理,确保谈心谈话记录详细、完整,参加谈心谈话的主谈人和谈话对象应做好谈话记录,认真填写《研究生谈心谈话记录表》(辅导员用表)、《研究生谈心谈话记录表》(导师、班主任用表)和《研究生谈心谈话记录表》(研究生用表)(见附件1、2和3),于谈心谈话结束后将对应表格交学院谈心谈话工作小组。
4.整理并研判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活动结束后,主谈人负责将所有谈心谈话记录及谈话研判情况于谈话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学院谈心谈话工作小组,学院谈心谈话工作小组负责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并形成所在单位《研究生谈心谈话“温馨行动季”情况报告》。
5.谈心谈话材料归档。学院谈心谈话工作小组将谈心谈话记录及情况报告等材料及时归档。谈心谈话中涉及的学生隐私问题要注意保密。
法学院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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