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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2011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

为了充分做好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加强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的信息管理,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现将2011届毕业研究生贷款还款确认和贷款展期办理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

1、参加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对象:法学院2011届中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所有毕业研究生,包括计划向中国银行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毕业研究生,也必须先与银行签订贷款还款确认协议书,办理好贷款还款确认手续。以及申请办理展期手续的贷款毕业生,也必须以今年毕业生的身份先与银行签订贷款还款确认协议书,办理好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等研究生录取结果确定后再办理展期手续。

2、贷款毕业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3份/人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1份/人

3、材料的填写方式及要求:

贷款毕业生在附件中下载上述材料,在电脑上填好后打印好,在打印好的协议书上甲方本人签字捺印处用钢笔或水性笔签名按手印(注意:该处必须是手写的签名,不能是打印的名字)。

4、学院的初审工作及毕业生还款信息的汇总

学院定于2011年4月14日中午12点30在法学院115教室召开毕业研究生还款确认工作会议,现场指导同学们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因此次还款确认工作与贷款学生利益戚戚相关,请2011届中所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说明)。

学院在对所有贷款毕业生的相关材料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将按照要求完整地输入《2011届贷款毕业生还款信息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还款确认协议等相关材料必须于415日中午1130之前交至238办公室审核通过

5、今年将采取贷款毕业生和银行进行还款确认面签的方式,届时每位贷款毕业生亲自携带贷款还款确认协议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和银行进行面签。

根据学校最新通知,我院贷款毕业研究生面签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周五)上午,8:30开始,中午不休息。面签地点:工学部明珠园二楼大厅。请贷款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贷款合同、已填写打印好并经学院初审的贷款还款协议书(3份/人)、资料确认书(1份/人)等材料、钢笔或水性笔到现场参加面签。(22日不能现场面签的同学请提前与238办公室联系确认)

接学校最新通知,参加22日面签的学生带上中国银行的卡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二、申请提前还款的具体办理程序:

1、批扣对象:2011年毕业,申请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借款学生。

2、办理要求:每位办理提前还款的贷款毕业生填写《助学贷款还款申请》一份,将还款金额存入中行开立的还款账户;批扣学生的还款账号必须为中行东湖支行辖内二级支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账号;还款申请书中填写的借款合同编号、还款账号、身份证、贷款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签名必须为手写体。

3、考虑到6月是银行半年结算时间,计划提前结清贷款的同学应尽量在4、5月办理。提前还清贷款的学生将还款申请表交至238于老师处,并当场提交电子汇总表。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必须在存折中存够贷款本金,考虑到借记卡年费问题,账户金额必须大于贷款金额50元左右,以保证扣款成功。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额的毕业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现金或中行借记卡或存折到东湖支行个人金融部办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