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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秋季答辩法律硕士领取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者:jm_cai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参加2010年秋季答辩通过的法律硕士、高校教师,今起可至法学院337办公室领取学位证。

本人凭身份证、离校程序单(已办完离校手续)领取;代领需持学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离校程序单(已办完离校手续)。

因放假临近,春运紧张,建议无急需的同学下学期开学后领取。离校程序单遗失的同学请在附件下载。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1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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