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文件通知,2011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即将开始,请有意参评的研究生积极申报宝钢奖学金,最迟于2011年9月9日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238办公室。
一、评选范围:在籍的2009级三年制硕士生和2009级博士研究生、2010级全日制研究生及2011级硕博连读生中评选(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勤奋,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凡本学年度未违反校纪校规,未受处分;
2、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 积极投身学术科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已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⑵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⑶ 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三、几点说明:
1、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学校专项奖学金。
附件: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