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法学硕士(LLM)课程
自2012年学年开始,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欢迎武汉大学等八家国内兄弟法律院校符合有关条件的全日制在读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报读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各项法学硕士(LLM)课程。
武汉大学的全日制在读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如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法学硕士(LLM)课程有关入学申请的条件和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欢迎报读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各项法学硕士(LLM)课程。
一、 在入学就读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LLM课程前,已修完毕业所需的所有学分(毕业论文学分除外);
二、 承诺就读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LLM课程期间提交的课程论文,不会用于获取武汉大学的相关学位;
三、 承诺就读武汉大学的相关学位期间提交的课程论文,不会用于获取香港中文大学的LLM学位。
如有任何查询,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Tel: +852 2696 1596 / 3163 4393
Fax: +852 2994 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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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