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单位: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接收实习人数:10人左右
实习期间:第一期,10月底(具体时间待定)起共6周
实习条件:接收单位安排食宿;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指导老师开展业务实践。
要求:1.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2.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报名:有意愿的研究生(含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请下载填写《法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于10月24日(周一)下午3点前交至法学院230办公室谭老师,电话:6875362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