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扶贫高级人才培养工程之博士论文资助项目”公告
来源: 综合处 发布时间: 2011-10-13 打印本页 字体 : 大 中 小
扶贫开发是我国长期历史任务,扶贫开发事业的持续发展需要强大的人才资源支撑,需要完备的扶贫理论体系作基础。加强扶贫开发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完善,为扶贫开发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与战略意义。为此,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联合有关资助方实施“扶贫高级人才培养工程之博士论文资助项目”,旨在支持与吸引更多的青年研究者、潜在研究者从事扶贫与发展领域理论、政策、实践研究,产出一批以扶贫与发展为主题、具有一定理论水准的研究成果,支持扶贫培训体系的完善,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理论研究、参与社会扶贫的氛围。
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2年6月前或2014年6月前毕业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者需具备经济学、发展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及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
二、资助条件
围绕以下相关选题的博士论文研究均可申请资助:
(一)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
(二)扶贫开发新阶段基本特征;
(三)扶贫与发展的相关理论、方法、战略;
(四)连片特困地区扶贫与发展;
(五)扶贫战略国际比较;
(六)少数民族贫困问题;
(七)特殊贫困问题;
(八)环境与贫困问题;
(九)新兴扶贫产业;
(十)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
(十一)社会扶贫理论、机制、国际比较;
(十二)慈善环境与扶贫开发;
(十三)扶贫开发与乡村治理;
(十四)城市贫困问题;
(十五)扶贫效率;
(十六)扶贫外交与国际减贫合作。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请者需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将填写完毕的《扶贫高级人才培养工程之博士论文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附件)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
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资助者,于2012年1月30日之前通知申请者。
四、论文进度要求
研究成果需在2012年12月底之前提交、评审、验收。
五、资助办法
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将联合赞助方对符合要求的博士论文作者给予一次性1.2万元的资助。经费在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后一次拨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云;栾海燕
联系电话:010-84419386;13621179692
电子信箱:luanhaiyan323@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共济国际大厦19层,100028
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