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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研工办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

2012年“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和标准

全校资助20名研究生,每人资助2000元。我院拟推荐2名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积极进取,刻苦勤奋,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四、申请程序

1.愿意接收资助并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填写《武汉大学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表》;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资助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查,推荐受资助研究生,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每个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研究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可以推荐2名。

3.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受资助研究生进行审核,确定受资助研究生。

4.研究生工作部将受资助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材料送校友总会,校友总会发放资助金。

请愿意接收资助并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于2012年3月17日(周六)前将相关材料递交到法学院238办公室于老师处,联系电话68753625.

特此通知

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表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