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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关于2012年放寒假的通知》规定,研究生寒假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2月11日。为加强研究生寒假期间的教育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要结合学校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放寒假前,要组织研究生集中进行防火、防盗、防中毒和环境安全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研究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研究生自我防范能力。

二、各班级应在放假前对研究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研究生在离校前整理好宿舍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提醒研究生在回家、返校、应聘途中和寒假期间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及财物安全。

三、各班级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研究生(包括因病住院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要求留校研究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得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在宿舍(公寓)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留校学生要集中住宿,女生夜间不要单独外出。

四、各班级要全面掌握研究生假期离校情况。研究生离校前向辅导员老师报告,留校研究生外出也须向辅导员报告。禁止研究生以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

五、鼓励研究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当地社会实践、社会调研和社会公益活动,主动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家乡做贡献。

六、各班级密切关注特殊群体研究生的心理状况,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因病在武汉市内住院治疗的研究生,做好探望及慰问工作。

七、各班级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含生病仍在武汉市住院的研究生)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武汉大学2012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一),以班为单位于1月9日前交至23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

八、全体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寒假休假的时间规定,按时返校。开学初,学院要组织返校研究生召开寒假见闻座谈会(座谈会主要内容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一:

武汉大学2012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二: 研究生寒假见闻座谈会主要内容

1.对过去一年来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经济、政治情况的评价;

2.对最近半年来国内外重要局势变化、重大事件、主要中外国际关系的看法、意见、建议;

3.对当前民生状况(教育、就业、物价、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稳定)的看法、意见、建议;

4.研究生寒假所见所闻所感,以及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开展情况;

5.地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