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2级新生入学指南
为了方便大家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尽快适应研究生学习生活,请认真阅读本指南的各项内容。
一、新生报到注册
报到时间为2012年9月4日至5日,地点在文理学部的“梅园小操场”法学院迎新点。
1、报到。在梅园小操场法学院迎新点报到,领取新生入学指南和批扣的收据(通过银行卡扣缴学费等相关费用和获得基本奖学金冲抵学费的研究生),核对新生录取通知书、查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领校园卡并注册。在梅园小操场迎新点,领取校园卡,并办理注册手续。尚未办理校园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学校财务部212室)办理校园卡。
3、缴费。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于9月4日--5日到经济管理学院一楼核算七科缴纳学费、住宿费(已安排住宿的研究生新生)和保险费;通过转账支票、汇款等方式缴纳学费的新生,到财务部209办公室特殊业务处理窗口办理。
4、保留入学资格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在梅园小操场设有新生接待处,解答有关疑问和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事宜。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新生,在梅园小操场研究生新生接待处领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领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5、新生借款
家庭经济困难、暂时不能足额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新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借款事宜:
①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材料到所在院系迎新点申请领取《武汉大学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借款审批表》,如实填写并送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
②持经院系审核盖章的《审批表》、《录取通知书》及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到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事务处审核处审核(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和财务部在桂圆操场旁设立“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事务处”,审批特困研究生新生借款申请,办理特困研究生新生借款手续。
ƒ获批借款的新生,入学后应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0月份左右统一组织办理)或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所借款额归还学校。
新生即使向学校借款(不超过6000元)后仍无力缴清各项费用的,不能注册入学,建议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6、退宿
研究生宿舍由学校后勤保障部统一安排。后勤保障部在梅园小操场迎新点设有工作点,新生可现场办理申请住宿或退宿。
为加强安全管理,凡不住在学校研究生宿舍的新生,应填写《不住宿申请表》(已经在网上申请住宿的同学填此表无效),注明不住宿的原因及本人入学后的实际住址。
7、凭校园卡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安排车辆送新生到住宿地,办理完入学手续的新生到教四楼北侧,根据住宿地点集中乘车前往宿舍,凭校园卡在宿舍楼值班室签订《武汉大学学生住宿合同》。
8、行李。研究生新生通过火车托运的行李等物品,在报到当日可以在梅园小操场舞台上认领,咨询电话:027-68772143。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入学登记表及婚育情况调查表:开学后各班统一办理
2、研究生的研究生证、户口迁移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党员组织关系等办理获转接工作,开学后按照学校安排统一办理。
3、课程表
研究生新生的课程表将在“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上公布,并张贴在学院238办公室门外的“研究生工作宣传栏”及337办公室“法硕中心宣传栏”上。
4、新生体检
全体研究生新生(本校教职工除外)以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恢复入学的研究生(包括国防生、支教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凭本人校园卡参加体检,体检时无需空腹。
体检安排: 硕士体检时间为9月9日上午8:00—11:00;
博士体检时间为9月12日下午14:30—17:00到校医院(文理学部)体检。
请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勿擅自改动。体检时需交1寸照片2张,体检费35元,凡不参加体检或冒名参加体检者,不予办理公费医疗,并取消注册;体检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的有关安排
1.新生开学典礼
(1)武汉大学2012级新生开学典礼
时间:2012年9月6日上午 8:30 地点:梅园小操场。
请法学院2012级全体研究生新生于9月6日上午7:40在法学院门口集合,由带队老师及研究生会干部带队到梅园小操场,于8:15前入场(联系电话:68753619)。
参加开学典礼的新生在典礼过程中不要随意走动、喧哗或提前退场。
(2)法学院2012级新生开学典礼
时间:2012年9月7日下午15:40 地点:法学院模拟法庭
请全体2012级研究生新生(包括博士和硕士)准时参加。
2.硕士生各班第一次班会:组建党团支部、班委会
时间:具体时间见法学院研究生工作信息网通知。
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班级 | 班会地点 | 备注 |
法学硕士生(以专业为单位建班) | 各专业教研室 | 法理与法史专业共建1个班,在333开会。国公、国经在323室,国私在317室开会。 |
法律硕士 (非法学) | 待定,另行通知 | 分班情况:(后三位) 非法学: JM1:211——253 JM2:254——304 JM3:305——351 JM4:352——382(含小语种和少数民族骨干) |
法律硕士(法学) | 待定,另行通知 | 分班情况: 一班:387——445 二班:446——504 |
3.各专业组织师生见面、法律硕士与班主任见面:安排在司法考试后,具体安排待入学后由各班与相关老师协商确定。
201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及法律硕士(法学)班主任安排:
法律硕士(非法学)JM1:李承亮老师;
法律硕士(非法学)JM2:杨巍老师;
法律硕士(非法学)JM3:张烁老师;
法律硕士(非法学)JM4:祝捷老师;
法律硕士(法学)一班:余立力老师;
法律硕士(法学)二班:徐祥老师。
4.新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新生入学后应尽快登录研究生院网http://www.gs.whu.edu.cn,点击左下角“研究生管理系统”,输入账号、密码等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账号即新生本人的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的出生日期(8位数,如19850901)。研究生入学注册至毕业全部受教育过程均通过该系统实行管理,因此每个研究生须及时完善和随时了解本人的各项信息情况。
5.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新生教育活动
考虑到同学们参加司法考试情况,今年各项新生教育活动都安排在司法考试后。具体详细信息见“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相关通知。
包括以下内容:
(1)法学院研究生工作人员见面会
(2)全院新生党支部会议
(3)各专业师生见面会
(4)心理健康讲座
(5)专业学习知识讲座
(6)研究生会招新
6.法学院研究生迎新工作负责人
谭小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68753614
康均心(法学院副院长):68753623
安丰雷(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68753727
刘 翔(法硕中心办公室主任):68753766
刘 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68753619
张 琼(负责迎新工作): 68753619
于 砚(负责迎新工作):68753625
7. 法学院相关老师及办公室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保卫部:68777110
武汉大学校医院:68761070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中心:68772033
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218办公室 电话:68756607 68752839
研究生教学: 230办公室 电话:68752912 68753629
法硕中心: 337办公室 电话:68753767 68753628
研究生学生工作: 238办公室 电话:68753625 68753619
法学院网站:www.fxy.whu.edu.cn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信息网:http://www.golaw.whu.edu.cn
与研究生有关的院内各部门办公室
办公室名称 | 办公室 | 职 员 | 职 责 | 电 话 |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223 | 安丰雷 | 主任 | 68753727 |
230 | 田 萌 李旌艳 | 法学硕士教学管理 法学博士教学管理 | 68752912 68753629 | |
238 | 刘 化 张 琼 于 砚 | 就业、德育、学生事务 党建、德育、学生事务 档案、德育、学生事务 | 68753619 68753625 | |
法硕教育中心办公室 | 338 | 刘 翔 | 主任 | 68753766 |
337 | 赵晓耘 蔡璟琰 李月华 | 法律硕士教学管理 | 68753628 68753767 | |
院党政办公室 | 218 | 蔡述生 胡克勤 | 院长助理 主任 | 68756607 |
232 236 | 王国庆 徐洛林 | 院党委组织员 院财务会计 | 68753620 68753644 | |
院图书馆办公室 | 205 | 严 玲 | 主任 | 68754569 |
8.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主席温智杰:15071367911
常务副主席吴思梦:负责秘书处18627791005
常代会主任、副主席张宇:负责常代会、生活部15347230512
副主席胡志邦:负责体育部、学术部15071400071
副主席李晶晶:负责宣传部、编辑部13618654354
副主席陈啸飞:负责外联部、法律实践中心18064033435
副主席胡开明:负责文艺部、就业服务中心15926290766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