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我院与广西梧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的协议,我院将选拔八名研究生赴该院挂职实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法学各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共8人,男女不限。
二、招募条件: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综合能力强。
三、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约为1个半月,2012年7月1日出发,8月下旬结束。
2、担任法官助理,实际参与法院各项工作,梧州中院为每名实习生指派一名法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3、梧州中院为实习生免费提供食宿,往返路费个人自行承担。
有兴趣的同学,请于2012年6月21日之前与研究生办公室于砚老师联系,并递交个人申请及简历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