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台湾、港澳研究生:
为鼓励台湾、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1-2012学年度无挂科、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8000元/年。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年。
三、奖励名额:全校硕士研究生2名、 博士研究生2名。
四、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9月24日中午11:00前将《2012年宝钢教育奖港澳台优秀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中下载)及本人的两张登记照(两寸彩照)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办公室),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择优向学校推荐。
电话:68753619
附件:
宝钢基金会网址:http://www.bsef.baosteel.com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