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定于2012年10月16日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手续办理工作,请2011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2011级同学和部分2010级法律硕士),于16日中午一点到法学院122教室办理续贷手续(一点准时开始,1点40结束;请2010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2010级法律硕士),于16日中午一点到法学院217教室办理续贷手续。申请了停贷的同学不需要办理续贷手续。
请所有同学办理手续之前查询好自己的新线合同号,新线还款账号,新线贷款账号,同时带上自己的贷款合同。新线合同号、新线还款账号、新线贷款账号查询见附件。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