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日常管理 > 文章详情

关于“凹凸 Micro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研工办   更新时间:2013-04-27 16:30   阅读: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凹凸电子(武汉)有限公司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O2Micro奖学金”,现将我院O2Micro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条宗旨

旨在激励武汉大学法学院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不断提高学术水平,贡献社会,为国争光。

第二条奖励范围及金额

1、武汉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O2Micro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如下:

一等奖 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 3名,奖金2500元

获奖者同时颁发“O2Micro奖学金”证书。

第三条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同学中具有积极影响力。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注意拓宽知识面,注重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科研成果突出。

3、优先考虑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4、评选条件

1、凡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2、申请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3)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第四条评奖要求

1.院(系)要深入了解候选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建立受资助学生情况档案;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虚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或追缴已获得的奖学金;

第五条评审

1.由学生本人填写“O2 Micro奖学金”申请表,于2013年1月10日中午11点之前将申请表送交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步认定并签署推荐意见,再向“O2 Micro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申请人需要提供科研成果原件)

2.“O2 Micro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及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教授组成,负责主持对获奖人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获奖学生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4、每年1月举行“O2 Micro奖学金”颁奖典礼,邀请凹凸电子(武汉)代表、学校和系领导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学生颁奖。

几点说明:

1、凡受到校纪处分者,不得参加评选。

2、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

3、同一学年度,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学校专项奖学金;

4、专项奖学金有单独评审管理办法的,按照该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评审。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

武汉大学O2 Micro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