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辅仁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在校生于2014年秋季赴台湾辅仁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申请人条件: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或研究生;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志愿者优先推荐。
2.申请材料:中文成绩单原件一份(学院出具)、在读证明原件一份(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出具)。
3.名额:两名。
4.时间:一学期(2014年9月起)。
5.费用:在台湾辅仁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
6. 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报名方式:于2014年3月13日17: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法学院218办公室武老师处报名,逾期不候:
1、个人简历(见附件,请下载并完整填写)2、中英文对照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