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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ttao   更新时间:2014-04-01 14:17   阅读:

2014年上半年拟参加答辩的法学硕士研究生,为了顺利进行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同学们务必参照此办理:

1.4月15日——4月30日工作日时间到230办公室审核成绩(可自行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2.0进行查询),核实是否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是否缴清所有学费。学费缴清、学分修满,方可领取答辩材料,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

学分要求:总学分不低于27学分,必修课15学分。

2.申请答辩的学生请于4月30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以下内容:①开学注册→修改个人信息②毕业申请③学位申请④开题报告(在职研究生不提交毕业申请);

3.没有毕业照片的同学请抓紧时间补照,否则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将无法完成;

今年新华社不再提供散拍,请同学们自己去照相馆照。要求:蓝底,正面免冠,象素120*160,大小控制在10k以内。照好后将电子版发到邮箱:photoyjs@163.com,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同时提供2张2寸照片纸制版交法硕中心。

4申请人需找导师签署“同意答辩”的申请书,否则不予答辩。(答辩申请书附件见下)

5.按照学位档案上的目录要求整理学位档案,《硕士学位申请表》内材料必须按照表内页码排序,评阅书和表决票按顺序放入《硕士学位申请表》内;答辩完毕后将完整的学位档案交给答辩秘书,经答辩秘书整理审核后统一交给230办公室

注意事项:答辩结束后移交给答辩秘书的学位档案中须含《硕士学位申请表》一份、成绩单一式二份、开题报告一份、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6.学生论文电子检测按照15%的比例抽检,。具体要求为:每人只有一次检测机会,论文重复率≤19%。(如果学院出台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论文电子检测没有通过者不能参加答辩。检测时间为5月5-7日。

特别注意:档案内所有材料不准使用订书钉或其它金属材料装订,一律使用胶水粘好。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