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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招聘信息

发布者:liuhua   更新时间:2013-03-01 09:44   阅读:

一、 招聘岗位:教学科研岗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40岁;

2、 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主要包括法学理论、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

3、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文科要求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

4、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非英语专业要求通过英语六级,或具有相当的外语水平;

三、 工作待遇:

1、 科研启动经费: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毕业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额度为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有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2、 住房与安家费: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毕业生提供100平方米房源,同时提供安家费1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

3、 工作津贴: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发放工作津贴,前两年每年发放4万元,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工作津贴。

四、 招聘流程:

1、 申请者准备下述应聘材料: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见太原科技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

2、 反映申请者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论文SCI及EI检索证明、著作封面及目录、专利证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及其它学术成果证明;申请者英语水平证明;博士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留学国家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申请者将上述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cai@tyust.edu.cn,或将应聘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太原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2010年12月31日。

4、 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者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者参加面试。

申请者参加面试时需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学风师德,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钟 张雯

电话:0351-6998119

E-mail:rencai@tyust.edu.cn

地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

邮编: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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