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济宁市
第一批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我市紧缺人才引进和优秀人才储备力度,今年继续面向社会招聘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应聘企业的人员除具备本方案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外,其余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
二、有关待遇
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符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济宁市“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08〕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济发〔2010〕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海外人才引进“511”计划的意见》(济发〔2010〕5号)规定的,享受有关待遇。
联系人: | 李德良、肖蒙 |
联系电话: | 0537—2967973 |
联系Email: | sdldl920@163.com |
job/UserFiles/File/附1 2011年济宁市第一批紧缺人才需求表.doc job/UserFiles/File/致广大优秀在读研究生的一封信 .doc job/UserFiles/File/附3 济宁市引进储备国家“211”院校优秀在读研究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