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浦东新区机关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新区机关公共决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浦东二次创业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储备队伍,浦东新区将实施机关人才储备计划。2011年度浦东新区储备人才招聘武汉大学专场具体内容如下:
一、储备人才的范围
浦东新区区级机关所需的公共管理人才。
二、储备人才的对象及专业
储备人才的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储备人才的专业:文科类
三、储备人才的招聘数量
2011年计划招聘储备人才15-20名。
四、储备人才的聘用方式
聘用的储备人才由上海浦东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各用人单位的实际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比照在职人员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储备人才储备期限为三年。第一次聘期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总聘期不得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原聘用人才自谋职业。聘用人才若在合同期限内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或应征入伍,则合同可以随时终止;若应聘到区外企事业单位,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和新区人保局,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五、储备人才的薪酬待遇
储备人才签订合同后,薪酬待遇为:
工资:硕士研究生35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0元/月;
租房补贴1000元/月;
餐费补贴500元/月;
节日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4000元;
年度考核奖平均12000元;
按有关规定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公积金。
六、储备人才的招聘方式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1年4月21日(周四)上午10:00在武汉大学人文馆南厅举行宣讲会并组织现场招聘面试,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面试合格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具体流程为:
1、收取简历;
2、组织面试;
3、确定入围人选;
4、组织入围人选来浦东新区考察;
5、签订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
6、七月初签订劳动合同并到用人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