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湖南历史考古研究所和1959年成立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80年正式更名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它是由省委宣传部主管的正厅级事业单位,系全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咨询的专门研究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智库建设,根据《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2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主持课题登记表》(见附件3)发人事处邮箱(RHY200555@163.COM)。
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等材料,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需如实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主持课题登记表》(见附件3),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办公楼412室)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予以回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2)网上报名者面试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报名时填写的科研成果原件一并交成果审查组审核;
(四)考试方法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面试占40%、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60%
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科研成果评量化评分:对应聘人员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科研成果量化评分、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提供每人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人事处联系电话:0731-84219142。邮编:4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