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湖北地区“211工程”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13届博、硕士毕业生从事辅导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人员条件
1.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
3.综合素质好,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二课堂活动等,入住男生学生宿舍。
三、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批准录用后,为我校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四、招聘工作步骤
1.报名
应聘者于3月15日17点前向邮箱rczx@hqu.edu.cn投递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扫描均可)。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标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辅导员”。
2.初选
我校组织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初步人选。
3.考核
我校拟于3月中旬派专人对通过初选人员进行考核(包括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办理录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3889,联系人:钱老师,邮箱:rczx@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