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夯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基础源头,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 3号),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适应辽宁全面振兴需要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辽组通字[2006]8号)、《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14]68号),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2015年继续从我校选调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辽宁基层一线工作。
今年选调的我校毕业生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入党时间截止2015年1月25日) ;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相应标准;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五是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之后出生)。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根据已公开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情况,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
有意者请于2015年1月18日前将《2015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法学院230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word格式)及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等发到指定邮箱lyn67@163.com(主题请写“应聘辽宁选调生”,否则不接收邮件)。
2015年4月上旬,辽宁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2015年5月上旬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2015年5月下旬进行体检公示,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2015年7月在辽宁省委党校举办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请符合条件的辽宁籍应届毕业生积极报名。具体问题可咨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邮政编码:110006
电 话:024-23128933
附 1、2015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2、填报说明
3、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表
2015年选调生基层法院岗位需求表
(共44个基层法院岗位)
鞍山市千山区法院 1人 铁岭市银州区法院 1人
本溪市平山区法院 1人 铁岭市铁岭县法院 1人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 2人 铁岭市昌图县法院 1人
本溪市溪湖区法院 1人 铁岭市西丰县法院 1人
本溪市南芬区法院 1人 朝阳市龙城区法院 1人
本溪市本溪县法院 2人 朝阳市朝阳县法院 2人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1人 朝阳市北票市法院 2人
丹东市东港市法院 2人 朝阳市凌源市法院 2人
丹东市宽甸县法院 2人 朝阳市建平县法院 2人
阜新市细河区法院 1人 朝阳市喀左县法院 2人
阜新市清河门区法院 1人 盘锦市盘山县法院 2人
阜新市彰武县法院 1人 葫芦岛市兴城市法院 2人
辽阳市宏伟区法院 2人 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 1人
辽阳市灯塔市法院 2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1人
辽阳市文圣区法院 1人 葫芦岛市建昌县法院 2人
2015年选调生基层检察院岗位需求表
(共36个基层检察院岗位)
沈阳市法库县检察院 2人 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 1人
沈阳市康平县检察院 1人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1人
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 1人 丹东市凤城市检察院 2人
大连市开发区检察院 2人 营口市西市区检察院 2人
大连市庄河市检察院 2人 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 2人
大连市瓦房店市检察院 2人 朝阳市北票市检察院 2人
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 1人 朝阳市建平县检察院 2人
抚顺市抚顺县检察院 1人 朝阳市朝阳县检察院 1人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 5人 盘锦市大洼县检察院 2人
本溪市桓仁县检察院 1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