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会时间:2017年3月24日,本周五上午9:30
宣讲会地点:法学院209会议室
一、湖北省检察机关2017年度拟招录328名检察官助理职位
1、招录人数:
2017年度,湖北省检察机关拟招录检察官助理328人,其中省检察院拟招录6人,市州级检察院拟招录39人,县市区级检察院拟招录283人。
2、职位:
检察官助理主要分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诉讼监督等职位。刑事检察职位,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刑事执行检察职位,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具体为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监管和执行活动等进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职位,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具体为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等进行监督,以及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诉讼监督职位,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
3、时间节点:
2017年3月21日-3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3月21日-3月28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3月30日-4月4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4月18日-22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考生正常参加笔试,不组织职位计划的核减工作。
笔试将于2017年4月22日在武汉集中举行,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艰苦边远地区检察院调剂后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适当降低竞争比例。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由省检察院在武汉集中组织进行。
欢迎大家对照公告上规定的每个职位的具体条件,踊跃报考湖北省检察机关,特别欢迎大家报考县市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职位。请大家把握好时间节点。
二、检察官助理职位简介及其条件、职责、晋升通道和发展方向
检察官助理,顾名思义即为检察官的助理,是当前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新生事物,是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促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而新设的一项职务序列,是公务员队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当前,国家正在进行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改革试点。
任职条件:担任检察官助理,应当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艰苦边远地区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法律职业资格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全省共有35个县市检察院可以放宽学历条件,51个县市区检察院可以放宽法律职业资格条件。放宽学历条件和法律职业资格条件的检察院具体见公告所附的职位表。
职责:从某种意义上说,检察官助理就是“预备检察官”,其职责主要是协助检察官从事各项检察办案工作。
晋升通道:国家实行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职务分为高级助理,一级至五级助理,与综合管理类副巡视员至科员一一对应。其中,三级助理与正科级对应,四级助理与副科级对应。国家对基层检察院在职数比例上倾斜非常大,基层检察院的三级助理、四级助理可占到本院助理总数的50-55%,职数比较多,晋升机会比较多,晋升通道比较顺畅。
发展方向:检察官助理是检察官的后备人选。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检察官助理,任职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检察官员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遴选为检察官,进入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