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2]41号)精神,为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增强社会实践育人成效、完善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
三、参评条件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成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或报告。
2.工作踏实认真,圆满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
3.在实习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例如:为实践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提交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发表与实习实践成果相关的论文,为实习实践单位开展系统的职业培训、专业技术辅导等),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
优秀成果主要包括社会调查报告、项目调研报告、实习实践论文、专利等。学校将邀请校内有关专家通过书面评审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评选。
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申报实习实践先进个人需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及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或报告、实践相关成果;
2.申报实习实践优秀成果需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3)、实习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相关图片和获奖证书等。
3.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将纸质材料最晚于12月2日(下周二)上午11:00之前报送至230办公室张琼老师处,同时将实践总结及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名称备注**同学实习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
4.学院将择优向学校推荐,由学校统一评定。
5.参评同学的实习实践经历和成果必须是本人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经历和成果。
附件2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个人用).doc
附件3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团队用).doc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