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落实推进《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及其专委会履行相关章程赋予的各项权限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和监督法学院研究生会工作开展,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定》,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12月开展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考核工作。现将中期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至2023年1月6日。对此有任何意见,请于1月6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电话:027-68753629
邮箱:chenpanpan@whu.edu.cn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