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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践锻炼和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06-25 17:37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我校将择优选派研究生参加实践锻炼和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实践锻炼和竞赛活动期间正值台风、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高发期,也是交通意外、溺水、触电等事故的易发期。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学院共同做好活动安全教育工作,通过专题讲座、安全工作会议、印发安全手册等方式,组织实践锻炼研究生和参加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的研究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武汉大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武汉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组织活动相关研究生签订《个人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

二、做好安全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通过有效方式关注研究生参加活动期间的思想行为动态,会同我部认真做好研究生安全管理。督促研究生保持通讯畅通,自觉遵守实践单位和竞赛组委会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参加实践锻炼和竞赛活动的研究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到同去同回。在外期间不得私自脱离团队进行个人活动,重大事项及出行安排须征得主管单位批准,并向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报备,如遇特殊情况要向团队负责人和研究生工作部请示。

三、做好安全警示。督促注意出行安全,出行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不私自租车包车,不坐无证车辆,避免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出行;督促注意外出活动安全,研究生外出需报备实践单位、竞赛组委会,避免到险要地带活动,严禁下河游泳,严禁在野外用火;督促注意综合治安安全,避免和他人发生冲突;督促注意高温防暑安全,做好防晒防暑准备,备好应急药品;督促注意自然灾害安全,开展活动需关注当地的天气、水文和地质情况,不在存在灾害隐患的地方活动,注意水渍地区井盖和容易发生坍塌的建筑和墙体。雷电天气下,尽可能避开地下通道等易积水地区,外出行走尽量穿防雨又绝缘的雨鞋以防触电,不要打赤脚或穿凉鞋;督促注意疾病传染安全,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疫准备,减少在危险动物出没地带活动;督促注意饮食饮水安全,少食生冷食品、不饮用生水,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肠胃不适需尽快就医;督促注意消防用电安全,规范使用电器,出门切断电源。

四、建立应急机制。学校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与研究生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所属团队、个人的活动开展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要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出现的安全问题。参与活动的团队要建立安全状况“日报”制度,每晚十点确认团队成员安全状况,并报送学校。如遇突发情况,研究生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实践锻炼基地、竞赛组委会、学校负责老师和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276875265615926392533,余亮。联系邮箱:whuygbg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