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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07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为切实做好2007年我院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武汉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7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了维护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学院按照全面衡量、严格把关、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规定,我院成立200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肖永平 成员:侯振发、康均心、汪习根、楚龙强、杜建伟 三、复试分数线 . GCT总分:180分 专业课:90分 四、复试报名及安排 1,复试报名:(2008年元月3日)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者请携带《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份(可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填写),GCT成绩单(法学院领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法学院337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2)缴纳复试费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到328室缴纳复试费。凭复试费收据、复试通知、本人有效证件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形式; 2008年元月8日上午8:30-10:30 笔试闭卷 2)复试内容; 《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 法学院337室有售 027—68753628 五、复试名单 王婵娟、韩守莹、余静、曾佳蓉、刘行俊、代璐、江思源、王玮、韩进、李加兵、何黎知、易诗娇、刘洪、王茜、田菲、王燕君、戴茂华、袁方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