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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年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的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请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上有关2008年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并请将有关材料于2008年1月3日前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尚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