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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出国的再次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请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的学生,务必于3月8日之前将国外大学接受函(邀请函)交到法学院230办公室尚老师处.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