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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部分学生领取上学期监考费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请上学期参加过法学院期末考试监考的下列同学本周每天下午到法学院328办公室徐会计处领取监考费: 李凤 梁雯雯 龚璟 宋继瑛 江军民 冉克平 张康林 张作华 秦涛 孟令战 行江 杨志琼 张清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尽快领取。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