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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年初录法律硕士政审函、调档函及协议书培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各位考生: 1、2007年初录法律硕士政审函、调档函及协议书(2份)或培养合同(3份)已于6月11日寄出,请注意查收! 2、考生在寄回政审函、调档函及协议书或培养合同的同时,请附信寄来一个写有考生准确地址的8号信封(必须贴足回寄邮票)并在信封左上角写清考号。(便于考生收取录取通知书)。 3、政审函、调档函请寄法学院232室安丰雷老师收。协议书或培养合同和8号信封请寄法学院236室刘翔老师收。 4、通讯地址填写为“自取”的考生见通知后请尽快到法学院236室领取法律硕士政审函、调档函及协议书或培养合同。 5、录取通知书在我们收到考生的政审函、调档函及协议书或培养合同后方可寄出。 6、本通知发出15天后仍未收到政审函、调档函及协议书或培养合同的考生请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7-68753628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