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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党支部收缴党费的通知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按照学校要求和我院研究生党支部工作条例,研究生党支部应当将收缴的党费在6月份的第一周内集中上交院党委组织员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负责收齐本支部党员的党费(学生党员按每人每月0.2元计收)。 2、党费收缴情况应当在本支部党费交纳簿上做好记录。 3、各支部组织委员须于6月10日前将收齐的党费上交研究生党总支安老师处,届时请带上党费交纳簿。 4、有问题请拨打电话87682839询问。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0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