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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根据学校的规定,法学院拟定于2007年2月3日上午9:30举行2003级在职法律硕士和2004级高校教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学位研究生班学位授予仪式,届时请同学们准时参加。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1月19日 附: 1.学位授予仪式前后可办理有关离校手续,请办理好离校手续的同学持离校程续单在学位授予仪式后领取证书。 2.请各班班委会于2月2日前安排人员到法学院236室进行学位授予仪式的前期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