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日常管理 > 文章详情

关于2009年上半年200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2009年上半年拟参加答辩的200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为了顺利进行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1. 4月15日至4月30日到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法学院337办公室)查询成绩,核实是否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 申请答辩的学生请于4月30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以下内容:①开学注册→修改个人信息 ②毕业申请 ③学位申请。

3. 没有毕业照片的同学请及时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信息,抓紧时间补照,否则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将无法完成;

4. 申请人在缴清学费后持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答辩的意见书到337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答辩材料,否则本次不予答辩。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