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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征稿通知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第四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将于2009年下半年移师北京在美丽的未名湖畔举行。本届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并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七所共同发起院校协办。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权保护

公法学的研究应突破公法学科之间的藩篱,展现公法学研究的融合和开放特色。提交论坛的论文可专论政府信息公开,亦可专论个人隐私权保护,还可研究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论坛欢迎大家就给定主题交流观点,踊跃投稿。

论坛投稿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须为全国在读博士研究生(含2009级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单独或合作撰写的文章;

(二)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所谓公开发表包括在电子媒体上公开;

(三)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不超过10000字为宜;

(四)格式以《法学研究》的格式要求为准;

(五)应匿名投稿,同时填写并附寄“投稿人信息表”。

投稿人请于2009年9月15日前发送论文电子文本(word格式)至邮箱publiclawforum@yahoo.cn。由于采用匿名评审制,文章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姓名及就读院校等相关信息。

论坛的具体规则以及论文的规范要求详见《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规则》。所投稿件均委托专家委员会匿名评审(包括论坛理事的稿件),一经选定,将在论坛网站上公布入选名单并邀请其参会进行学术交流;被邀请者请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论坛的具体举办时间及地点以网站(http://www.publiclawforum.cn)公布信息为准。同时欢迎在港澳台就读的博士生投稿,一旦受邀,论坛将承担赴内地参会的部分费用。

本届论坛秘书处设在本届论坛主办方北京大学法学院,秘书处成员均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秘书处联系电话: 010-52763603(伏创宇)

2.联系人:林良亮(13141300020) 李国兴(15901236327) 伏创宇(15120045981)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规则》”、“投稿人信息表”、“《法学研究》投稿格式” 可以从“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网站(http://www.publiclawforum.cn)相关栏目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