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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研究生安全教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委:

近期,教育部针对部分学校发生学生春游遭遇车祸、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重大伤害事故,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04】9号)。根 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结合“五一”节期间的工作安排,现将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管 理工作及“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游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掌握研究生的离校情况 ,尤其是“五一”节期间,应禁止研究生以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春游。研究生自行外 出春游,所在培养单位必须严格请假手续,掌握研究生外出动向(包括春游随同人员、地 点等)。

二、加强研究生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五一”节放假前,各培养单位应对研究生 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研究生违章用电,严禁研究生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酒精等生火 做饭,做到人走电断,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三、提高研究生防盗意识。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规定,特别是“ 五•一”节期间,做好在校研究生的安全管理,要求研究生宿舍不得留宿他人。人离 开宿舍,必须关牢门窗。

四、积极做好研究生预防疫病等安全工作。要求研究生做好自身及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预 防流行性疾病,保证身体健康。禁止研究生到自然水域或单独到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严格安全 工作责任制,执行责任追究制。

六、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组织研究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强化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

希望各培养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 关规定,加强“五一”节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的人身、财 产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研究生工作部值班电话:87211970(办公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