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几年民商法专业及方向硕士论文答辩人数较多,为保证论文质量及便于安排答辩时间,特对有关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1,凡准备参加上半年答辩的同学,必须在四月十日(下半年答辩的为十月十日)之前将修改后的定稿按要求装订完毕一式15份交答辩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四月十日(下半年答辩的为十月十日)之后将由秘书统一送校内外专家评阅,不接受以任何理由迟交的论文,也不允许自行找专家评阅论文。 2,答辩时间:上半年一般在四月下旬、五月、六月上旬几个时段分别进行,下半年一般在十月下旬、十一月上旬、十一月中旬几个时段分别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在答辩开始前一周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或由答辩人直接与导师联系。 3,欲了解有关答辩的其他事项请提前与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 4,民商法专业答辩秘书办公室设在法学院办公楼四楼463房间,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前一周开始对外办公。 请准备在民商法专业或方向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各类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高校教师进修班、课程班的同学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民商法教研室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