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日常管理 > 文章详情

关于领取2004年课时费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请还未领2004年课时费(百分之二十)的同学们尽快到财务处(七科)徐会计处领取。

武大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