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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发放《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的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2003、2004级毕业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就业工作安排,近期发放《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填表人员范围: 2003、2004级自筹类、非定向类研究生(委培和定向的学生不领取)。 2、推荐表份数:每名填表人两份。 3、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班班长于10月11-12日到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2室领推荐表,分发并填好相关内容。 (2)各班班长将本班推荐表收齐后,于10月25日(星期二)到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230肖老师处领取学习成绩,并在推荐表上盖章。 (3)“该生现实表现及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填写,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突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的学习情况,对“法轮功”的态度,党员参加保先活动情况等)、专业知识学习及科研能力评价、生活中团体意识、服务意识、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最后要表明“同意推荐”意见。 (4)每人将已填好的推荐表复印一份,与两份原件一同交班长。 (5)各班班长于11月4(星期五)日将收齐的推荐表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2室。其中复印件单独交,以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向用人单位推荐。 (6)各班班长于11月10日(星期四)到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2领回毕业生推荐表,返还给本班同学。 (7)请各班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事项,过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