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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学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发布者:golaw_wh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1、办理时间:2010年6月17日开始

星期一~五8∶00~11∶30、14∶30~17∶30

星期六9∶00~11∶30、14∶30~16∶00

2、凭“毕业生离校单”先到院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法学图书馆盖章后再到校图书馆盖章。

3、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还清所有借阅的书刊,并请有院图书馆阅览证的同学退回阅览证,自助复印卡同时作废。

4、除本科生外,硕、博士同学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均需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版各一份存档,并签署《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协议书》。

5、有需要退押金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告知院图书馆,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6、流程:

101报刊厅总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盖章。

105电子阅览室提交(或确认)论文电子版并签署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协议书。

307环境法所资料室盖章(仅适用环境法所研究生、博士生)。

101(报刊厅)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处:交纸本论文、退阅览证等,最后在离校单上盖章。

法学图书馆

201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