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间:2010年6月17日开始
星期一~五8∶00~11∶30、14∶30~17∶30
星期六9∶00~11∶30、14∶30~16∶00
2、凭“毕业生离校单”先到院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法学图书馆盖章后再到校图书馆盖章。
3、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还清所有借阅的书刊,并请有院图书馆阅览证的同学退回阅览证,自助复印卡同时作废。
4、除本科生外,硕、博士同学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均需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版各一份存档,并签署《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协议书》。
5、有需要退押金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告知院图书馆,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6、流程:
101报刊厅总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盖章。
105电子阅览室提交(或确认)论文电子版并签署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协议书。
307环境法所资料室盖章(仅适用环境法所研究生、博士生)。
101(报刊厅)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处:交纸本论文、退阅览证等,最后在离校单上盖章。
法学图书馆
201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