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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0届毕业研究生毕业离校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者:free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现将法学院2010届毕业研究生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及派遣工作日程

6月17日(星期四),以班为单位领取离校程序单。各班班长到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统一领取,研究生到本班班长处领取程序单。

6月18日(星期五)下午2:00-5:00,法学院2010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地点:模拟法庭。

6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已报名的博士毕业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授予仪式。地点:樱园老图书馆。

6月22日(星期二)上午,全校毕业典礼(各学院派代表参加)。地点:人文馆主厅。

6月22日下午-23日,凭离校程序单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6月23日(星期三)上午,已办理了户档托管的毕业生,到238办公室领取户口、就业报到证、党员关系介绍信,然后持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二楼报告厅办理托管报到手续。

6月24日(星期四)-25日(星期五),凭已盖完章的离校程序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关系介绍信。

7月31日前,毕业生档案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归档、寄发。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离校程序单

毕业生应认真填写程序单上的个人信息栏,其中培养层次填“硕士”或“博士”。

程序单中的“研究生证加盖‘毕业留念’”栏、“导师意见”栏、“办理党组织关系”栏不需要盖章。其他各栏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盖公章,最后将程序单交至相应的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法学硕士交到230办公室谭老师,法律硕士交到337办公室赵老师,博士生交到230办公室李老师。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应按规定送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

由于毕业证和学位证遗失后不能补办,因此,原则上要求本人持身份证才能领取。如果本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须有书面委托书,且受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方能代领。委托书与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应交存办公室备查。

(三)领取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底页)”、“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统一装入信封)与毕业证同时发放。毕业生领取时要注意核查所装材料与签名登记表上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毕业生应在有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及转移手续。如果上述证明材料内容有误,需要更改的,可分别到研究生院、保卫部户政科、校组织部办理更正。

(四)欠费的毕业生

未交清学费或住宿费的毕业生,须待有关费用交清后,持交费收据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未交清费用的,上述证件暂扣。

此外,未归还学校绿色通道借款或未还清学校医疗费等垫付款者,以及有国家助学贷款但未同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者,上述证件暂扣。

(五)校园卡

毕业生的校园卡不收回,其身份功能将于7月30日关闭,其消费功能延至12月31日关闭。毕业生申请退还卡内余额的,请登录校园卡工程网站(ecard.whu.edu.cn)下载填写《毕业生退款申请表》,于6月22日-24日将电子与纸质文件一并交至文理学部财务部212室办理。退款将打入校园卡对应的中国银行账户。

(六)文明离校

请各位毕业生注意安全,饮酒适量;注意保护好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爱护公共财物;鼓励组织开展座谈会、讲座、文体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离校前活动,安全、顺利、高兴地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