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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人员领取2009年度医保退费的通知

发布者:liuhua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关于在职人员领取2009年度医保退费的通知

由于在职人员不能办理大学生医保,请以下已交2009年度医保费用的在职研究生本人

或委托他人到238办公室张老师处领取2009年度的医保退费(20元/人)。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7月13日

学号

姓名

院系

200721060362

吴宝华

法学院

200711060024

张杰

法学院

200711060073

郑鸣

法学院

2009101060040

黄石

法学院

2009101060074

齐澍晗

法学院

2009101060081

陈学敏

法学院

2009201060161

朱俊斐

法学院

2009201060351

陈佳音

法学院

2009101060122

臧博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