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人员领取2009年度医保退费的通知
由于在职人员不能办理大学生医保,请以下已交2009年度医保费用的在职研究生本人
或委托他人到238办公室张老师处领取2009年度的医保退费(20元/人)。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7月13日
学号 | 姓名 | 院系 |
200721060362 | 吴宝华 | 法学院 |
200711060024 | 张杰 | 法学院 |
200711060073 | 郑鸣 | 法学院 |
2009101060040 | 黄石 | 法学院 |
2009101060074 | 齐澍晗 | 法学院 |
2009101060081 | 陈学敏 | 法学院 |
2009201060161 | 朱俊斐 | 法学院 |
2009201060351 | 陈佳音 | 法学院 |
2009101060122 | 臧博 | 法学院 |